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高罗燕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和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驻罗单位领导,罗雄、腊山、九龙街道分管领导、宣传委员、文明专干,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城区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县委宣传部全体干部职工等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文明城市”称号集中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和综合环境质量,是做好一个城市各方面工作的总抓手。创建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对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品位、推动现代化城市建设,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创建文明城市这个平台和载体,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人居环境,加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会议要求,各级部门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要及时召开会议,参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将任务逐一分解,并督促按时完成;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开展好“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有声势、有规模、有实效的文明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一系列环境整治和环境优化活动,建立完善一套文明服务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文明创建舆论氛围,开展一次文明创评活动,开展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全社会性志愿者组织,促进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要健全机制,齐抓共建。要真正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领导分工、责任人员及时间进度。要对标对表部署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并按时完成任务。要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通过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活动,在全县迅速营造起“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氛围和声势,使“创城”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全县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
会上,与会人员还参加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大家对创建云南省文明城市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大家懂得全力行动起来,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形成攻坚合力,以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创文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