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自然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的批复
2017-12-15 15:08:36   来源:罗平县扶贫办   作者:   

罗政复〔2017〕71号
 

腊山街道办事处: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报2017年度第一批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规划的请示》(罗腊办请〔2017〕40号)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报2017年度第一批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规划的请示》。腊山街道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有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腊山街道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定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一要严格落实扶贫开发项目廉政承诺制和项目实施绩效责任制,乡、村、社要逐级签订《廉政承诺书》和《项目实施绩效责任书》,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人,做到项目质量过硬、资金使用清楚;二要严格落实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和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确保贫困群众参与到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督促检查、验收评价和后续管理全过程,并把评议结果作为扶贫项目管理的重要事项和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三要严格落实领导挂钩帮扶责任制,做到有建设任务的地方,就有领导挂帅,建设任务重的地方,就有主要领导挂帅;四要落实干部驻村帮扶责任制,抽调得力干部驻村入户,蹲点开展工作,直到项目竣工验收。做到三到位三落实(领导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对象落实、责任落实、目标落实)。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腊山街道要全程跟踪监测项目建设和资金的运行,督促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程量大、推进速度慢的项目点,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和指定专人蹲点指导,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重点村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建设计划、建设内容、扶持对象、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物资发放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中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项目建成后要建立简介牌,将项目规模、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等内容公之于众,进一步加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力度,并作为项目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凡没有设立标志牌的项目村一律不予验收。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曲靖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落实县级财政报账制,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加强指导,狠抓落实。腊山街道要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到项目村指导、督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项目村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客理。要抓住当前项目建设的有利时机,确保2017年度第一批整村推进省级扶贫重点村建设项目在2017年11月底前全部完工。项目完成后,要建立健全重点村档案,做到资金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并以乡(镇)为单位对整村推进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和组织初验,同时报县级验收。
       五、资金拨付。县级财政按30%的比例预拨项目启动资金,其余资金按照报账制管理要求待项目验收后回补报账。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