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发〔2016〕16号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度第二批
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的通知
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的通知
老厂乡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创新扶贫开发机制,促进贫困地区农民持续增收,根据《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度第二批切块到县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16〕44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度第二批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使用要求
本次拨付的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实施扶贫整村推进项目,项目要切实瞄准深度贫困群体并安排在贫困村使用,要严格按照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实行项目管理。
二、项目规划要求
项目规划要从贫困村实际出发,突出体现群众在决策、执行、监督中的参与性和主体地位,规划项目由广大村民充分酝酿,民主决策,行政村和村民小组干部不得包办代替,不得私自定项目搞规划;项目村的规划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培植相结合,突出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建设,实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目标,打牢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基础,项目实施后要实现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的改善和提高,并有很好的示范作用。确定的扶持项目要按照2016年常规自然村整村推进申报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规划。
三、项目资金管理
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3〕251号)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严格落实乡级财政报账制,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专款专用。同时,资金补助要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群众及社会的监督,确保贫困群众直接受益。
四、全面推行公示公告制
要严格执行《云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管理办法(暂行)》,项目计划及资金安排要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群众及社会的监督。
五、严格落实扶贫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廉政承诺责任制
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扶贫办关于实行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0〕46号)精神,认真落实扶贫项目廉政承诺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在项目批复实施前,乡、村委会、村民小组要逐级向上一级做出廉政承诺,并按照县扶贫办下发的廉政承诺书样式签订《廉政承诺书》,同时要逐级签订《扶贫开发项目绩效目标责任书》,凡是没有签订《廉政承诺书》和《扶贫开发项目绩效目标责任书》的一律不允许启动项目,《廉政承诺书》必须与项目规划一同上报;要认真落实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和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廉政评议要贯穿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廉政评议要有文字记录并存入项目验收档案,确保贫困群众参与到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督促检查、验收评价和后续管理全过程,并把评议结果作为扶贫项目管理的重要事项,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作为履行廉政承诺的重要内容。
六、项目申报要求
请于2016年6月3日前将项目规划上报县人民政府评审后批复实施。扶持两个以上重点项目的,合并为一个文件进行申报,相关申报材料作为文件附件。材料上报要求:申报文件及项目实施方案、附表装订本一式一套,扶贫项目廉政承诺书1份,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
县扶贫办联系人:陈云丽,联系电话 :8218239。
附件:
1. 罗平县2016年第二批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分配表
2.规划项目区基本情况表
3.自然村整村推进规划建设汇总表
4.自然村整村推进规划建设明细表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1日
附件1 | |||||
罗平县2016年第二批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分配表 | |||||
乡镇 | 行政村 | 行政村编码 | 重点村(自然村、组名) | 分配金额(万元) | 备注 |
合计 | 38 | ||||
老厂乡 | 法乃村委会 | 53032408204 | 叠水村 | 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