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公资土告字〔2017〕5号
经罗平县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批准,罗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概略位置 | 现状 | 面积 (㎡)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条件 | 拍卖 起叫价 |
竞价 阶梯 |
竞买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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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LCG2014 -23 |
罗平县赖石山 | 三通 | 702 | 住宅 | 70年 | 1~2 | <40% | >35% | 30 万元 |
3仟元/次或 其整数倍 |
25 万元 |
LCG2014 -24 |
罗平县赖石山 | 三通 | 41220 | 住宅 | 70年 | 1~2 | <40% | >35% | 1732 万元 |
20万元/次或 其整数倍 |
1555 万元 |
(二)在上述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道路建筑退让和沟渠等红线控制由竞得方按有关规定退让,其面积以土地登记发证为准,不再另行核定面积和出让金。
(三)在上述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地面上或者地下的管线及农田灌溉沟渠等设施以及其它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由竞得方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方自理。
(四)90平方米以下住宅户型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
(五)本次拍卖设有拍卖底价。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具体建设项目供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曲政发〔2013〕76号)的规定,申请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且资质等级应与竞买土地规划的住房建设总量相对应,同时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29日到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罗平县国土资源局和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11月29日17:00前依法确认竞买资格。
六、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五楼开标室),拍卖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15:30时。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74—8268281
联 系 人:唐师
开户单位: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行罗平县支行 53001647436051004680-0068
特此公告
罗平县国土资源局
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