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启动对县政府贯彻《环保法》执法检查
2017-08-28 10:59:45   来源:罗平县委宣传部    作者:刘景威   

      8月25日,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启动对县政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吉平出席动员会并讲话,县环保局干部职工、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此次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主要是督促政府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全局性的认识,切实加大新环境保护法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自觉把法规贯彻到日常工作之中,落到实处。也充分说明了县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会议明确,这次执法检查主要是了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开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情况以及环保监察执法情况等;检查主要掌握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做了哪些工作,是否宣传到位、是否实施执行到位、是否贯彻落实到位,从而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意见。
      会议要求,这次执法检查要通过召开工作情况汇报会,并深入乡镇街道以及重点水源保护区、部分重点企业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走访代表和群众,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全面客观地掌握贯彻环境保护法的基本情况;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落实,确保本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业主、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全面检查法律基本制度和重要规定的落实情况,承担起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县人大常委会要结合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经常委会讨论后形成意见,交由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工作。
      会上,县环保局负责人代表县政府作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