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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货运车辆交通组织分流听证会的公告
2017-11-30 09:17:39   来源:曲靖市交警   作者:   

关于举行货运车辆交通组织分流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曲靖东过境和宣曲高速公路通车后货运车辆交通组织分流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在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货运车辆交通组织分流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5至8人。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10至12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相关单位推荐,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信函寄至: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邮政编码:65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报名传真:0874-3311085;

网上报名请登录:曲靖交警网(http://www.qjjj.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739726059@qq.com,采用信函、传真报名的也可以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9日24: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2017年11月21日前核实并且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曲靖交警网(http://www.qjjj.gov.cn)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主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有关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朱兴伟 0874-3311085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李文丽 0874-3311085

 

附件:

1.货运车辆交通组织分流听证稿

2.货运车辆交通组织分流听证会报名表

 

 

                                   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11月17日

 

曲靖市中心城区货运车辆交通组织分流听证稿

 

曲靖东过境、宣曲高速公路将于2017年年底全程通车。为有效缓解城市道路通行压力,规范通行秩序,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对曲靖中心城区货运车辆实施组织分流。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将货运车辆交交通组织分流措施的情况公布如下:

一、货运车辆交通组织分流的必要性

当前,曲靖市中心城区的子午路、珠江源大道、南小线作为货运车辆通行线路,导致大量货运车辆借道城市道路通行,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东过境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12月,宣曲高速公路即将通车,曲靖中心城区环形绕城大通道基本形成,也具备了货运车辆绕城过境通行条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程的要求,对货运车辆实施交通组织分流,将有效缓解曲靖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通行压力,提高城市空气质量,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

二、组织分流的具体措施

(一)禁行区域

珠江源大道(含)以西,水寨(环南)路(含)以北,南小线(含)、瑞和西路(含)、长征路(含)以南,龙华大道以东区域。子午路、珠江源大道、南小线不再作为货运车辆绕行通道,中心城区全面禁止货运车辆入城。

(二)分流措施

1、南边,即从曲陆高速公路和老国道326线驶入的货运车辆,采取以下措施分流。

(1)昆明方向:曲陆高速罗汉山立交——东过境高速大龙潭立交——宣曲高速——昆曲高速或曲陆高速罗汉山立交——东过境高速大龙潭立交——曲胜高速——昆曲高速

(2)富源方向:曲陆高速罗汉山立交——东过境高速大龙潭立交——曲胜高速

(3)宣威方向:曲陆高速罗汉山立交——东过境高速大龙潭立交——宣曲高速

 

2、北边,即从曲胜高速、宣天一级公路、老国道320线驶入的货运车辆,采取以下措施分流。

(1)陆良方向:曲胜高速——东过境高速——曲陆高速

(2)昆明方向:曲胜高速——昆曲高速(宣曲高速)——昆曲高速

 

3、西边,即从昆曲高速驶入的货运车辆,采取以下措施分流。

(1)陆良方向:昆曲高速——宣曲高速——东过境高速——曲陆高速或昆曲高速——曲胜高速——东过境高速——曲陆高速

(2)富源方向:昆曲高速——曲胜高速或昆曲高速——宣曲高速——曲胜高速

(3)宣威方向:昆曲高速——宣曲高速或昆曲高速——曲胜高速——宣曲高速

(三)实施时间

以宣曲高速公路通车时间实施组织分流。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示。一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手机等多种方式统一向社会发布通告,广泛宣传,扩大知晓率。二是在高速公路主要节点和收费站前设置提示标牌及禁止货运车辆入城标志。即在昆曲高速昌隆铺立交、曲胜高速小海子服务区、曲陆罗汉山立交、东过境大龙潭立交、曲宣高速红瓦房连接线处、宣天一级公路天生桥等主要节点及昆曲曲靖收费站、南海子收费站,曲陆曲靖南收费站,曲胜小坡收费站、沾益收费站,东过境曲靖北收费站,宣曲曲靖西收费站前设置宣传提示牌及禁止入城标志,提示过往车辆绕行路线。

(二)加强秩序管理。一是严格通行证管理,因生产、生活等需要确需入城的货运车辆,须提前办理《入城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除外)。二是加强指挥疏导,在中心城区主要节点处设置货运车辆劝返点,加强对入城货运车辆的劝返。同时,各路段、路口加强管理,规范城市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