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10 16:59:00   来源:罗平县财政局   作者: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为罗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地方煤矿安全管理职权,依法对煤炭生产和流通秩序实施监管,拟定全县煤炭产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煤炭资源整合、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去产能、矿村维稳等工作,负责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参与煤炭供需调节和应急保障,组织协调煤炭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煤矿生产经营单位持证岗位人员资质管理,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安全监管科、规划发展科、政策法规科、教育培训科、财务稽查科、统计信息科、煤矿安全信息调度中心8个职能科室,同时,下设罗平县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罗平县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罗平县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罗平县阿岗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所、罗平县马街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所5个下属事业单位,现有行政、事业编制正式人员64人,聘用安全监管人员7人,聘用驻矿安全监督员30人,共计10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根据《罗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罗平县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大队的通知》(罗编字〔2006〕6号)、《罗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罗平县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等机构的批复》(罗编〔2007〕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5个下属事业单位承担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煤矿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煤矿安全生产系统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行政执法,依法对违法违规煤矿做出处理和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抽采(放)设计、瓦斯防突设计等安全项目的审核上报;负责组织煤矿年度采掘作业审批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审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或措施;负责地方煤矿生产经营单位持证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资质管理等工作;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培训;负责行业内部有关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80人。在职实有10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4人,财政部分供养30人,其他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3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1.3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31.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31.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1.31万元(本级财力963.31万元,专项收入25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8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31.3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23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1.31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81.31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本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本单位无中央配套支付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本单位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资金2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与上年度相比发生变动,变动数据已经在供养信息系统中反映。
(二)人员经费工资调整增加,公务员职级变动,公务员级别晋升、两年一次晋档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新增煤炭安全专项经费25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办公费7.56万元、印刷费1.28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56万元、差旅费22.8万元、接待费1.92万元、工会经费4.93万元、福利费4.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安排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5.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罗平县煤炭工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