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10 17:02:00 来源:罗平县财政局 作者: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一部分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绩效目标表
十一、省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罗平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及短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救灾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落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评估上报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农村灾民损毁房屋恢复重建和救灾捐赠工作。拟定城乡社会救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和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事业、社会福利机构、福利彩票发行和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办法;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婚姻登记。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申报褒扬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工作和优抚事业单位、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担罗平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长期滞留部队的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县军队离退休人员休养所(点)的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贴待遇。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承办县改市、乡改镇、行政区域调整、行政驻地搬迁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县(市)区、乡(镇)改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办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地认定不一致的纠纷调处、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规划和地名规划、地名补更、勘界档案、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勘界档案数据库更新、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工作;拟订民间组织登记的规划和办法;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日常监督、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察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负责民间组织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对殡葬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推行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审核报批殡葬服务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民政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组成部门(正科级)。内设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救灾科、优抚安置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民间组织管理科、殡葬管理科10个科(室)及社会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所、殡仪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5个下属事业单位,共有人员编制54个,实有人员57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8个,实有21人,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机关工人编制2个,实有4人;事业人员编制34个,实有32人。公务用车编制4个,实有4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防灾减灾救灾及时有效。2017年,全县遭受低温冷冻、风雹、干旱、洪涝等灾害的侵袭,共造成全县41.58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71.76万亩,绝收2.58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72亿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63亿元。倒塌房屋12户23间,严重损坏19户41间,一般损坏房屋33户46间。频繁的自然灾害给灾民、贫困群众的吃、穿、住、治等基本生活和生产带来较大困难,面对灾情,县民政局一是切实做好物资储备。2017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共采购救灾大米50万公斤、救灾棉被3000床、救灾冬衣3000件、春节慰问被500床。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罗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全县形成了制度性的救灾措施和应急救助机制。完成了《罗平县防灾减灾“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对于提高全县自然灾害处置能力,保障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切实做好救灾救济物资发放。2017年,全县共发放救灾大米50万公斤,解决9500余户33000余人次受灾及困难群众的口粮问题。2016年—2017年冬春期间发放救灾救济棉被4104床、衣服3330套(件),解决了7400余人的穿衣保暖问题。四是做好应急值守,成立了汛期应急值守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汛期应急值守,明确带班领导、值守人员、联系电话,确保应急值守期间24小时通信畅通。五是强化防灾减灾宣传,5月12日,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县减灾委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为主题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六是开展民房恢复重建,2017年恢复重建救助23户,救助资金8.4万元。对2016年因灾损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了2016年恢复重建档案。
2、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逐步完善。自3月1日云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正式运行以来,罗平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按照“逢进必核”原则,认真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从源头上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减少漏保、错保、骗保等现象的发生。2017年,核对中心对民政部驻昆特派办审计出凝似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员进行逐一核查。经核实,对参股企业、名下有车、拥有房产登记、有房屋预售信息、属国家公职人员等5类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521户作清理停发处理,对信息不属实且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77户继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共收到申请核对4159份,受理核对4062份,生成报告10083个,对有车和工商信息的家庭作了审核不通过处理。对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进行了比对,全县城乡低保公安核对无身份信息的有201人,其中城市低保有86人、农村低保有115人;核对身份信息不符的有6人 ,均为农村低保;核对身份证号码不合法的有2人,其中城市低保1人、农村低保1人。
3、社会救助保障兜底成效明显。一是扎实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3-6月,对全县重点民政对象进行核查清理,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核查清理专题工作会议,对核查清理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整治了保人不保户、漏保、关系保、人情保、政策保等违规现象。通过清理核查,将城乡低保对象中在企业参股信息的91户215人、有车辆信息的380户881人、有商品房房产及预购信息的27户80人、领取养老金(退休金)82户188人进行停保处理,对农村低保中不具备享受资格条件的7823户9343人进行清退,同时新纳入符合享受条件的3328户7859人,确保最困难、最贫穷、最没有生活保障的困难群众全部得到保障,使服务对象更精准,群众满意度也得到了较大提升。二是加大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对象精准识别、纠正不正之风”进行宣传,制作发放城乡低保政策等资料汇编2000余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2000余份,重点宣传城乡低保精准施保、分类施保以及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时限、办理程序、管理办法等。三是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把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范围,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按照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认定标准,将全县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4681户12289人纳入社会保障兜底,其中农村低保4230户11651人,城市低保130户208人,特困供养人员294户370人,孤儿27户60人。2017年脱贫1287户3569人,未脱贫2268户5920人。四是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的提标工作。从2017年1月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42元提高到50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3250元,自2017年7月1日起A、B、C类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67元、164元、124元分别提高到272元、170元、124元,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目标。五是建立健全台账,完善档案管理。积极主动与扶贫、人社、卫计加强沟通交流,适时复核比对数据信息,建立了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对象到乡到村到户台账。完善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档案资料,做到了一户一档,确保低保对象进退清楚、有据可查。
4、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加强。一是落实好孤残福祉优先改善工作。2017年新增社会散居孤儿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名、机构养育儿童2名;因超龄或死亡停发孤儿1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名、机构养育儿童4名(其中3名被收养,1名因长期患病医治无效死亡)。目前各类享受基本生活费儿童203名,其中,社会散居孤儿96名,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1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5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2名。2017年共发放基本生活费261.7万元。认真做好弃婴接收及收养安置工作。目前社会福利院在院儿童10名,其中男童5名,女童5名。1名重度病残儿童于2017年6月12日因病医治无效死亡。二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县有5309名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677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32名。三是抓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积极开展“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学业失教、生活失助、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问题。制定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详实完备的困境儿童信息台账,着力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全县共有不满16周岁农村留守儿童15005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15005份,解决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复读6人,解决无户籍儿童落户94人,解决无人监护或父母无监护能力的31人。四是福彩发行管理规范有序。投资4万元制作了一批即开型彩票展示柜,向全县41个投注站免费发放。统一安装了门头牌,完成县域所有投注站组网终端设备的安装和31个投注站实时信息终端设备的配发安装工作。全县共有投注机41台,正常运行39台,开机率95%。2017年共销售福利彩票2350万元。五是积极推动养老福利体系建设。罗平县老年公寓建设列入罗平县2017年“四个一批”重点项目计划,争取2018年完成选址工作。六是积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整改一项录入一项的要求,完成全国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的数据填报录入、审核及上报工作。认真对照《罗平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对已投入使用的2所敬老院自查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立即整治,对不能立即整治的,确定整治方案及期限。
5、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拓展。一是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望城坡经营性公墓一期基本建成墓穴3950个。27个(乡级13个、村级1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初步建成。完成“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坟墓治理6308座,其中平整搬迁坟墓286座,生态改造260座,植树造林遮挡坟墓5762座,治理率达到86%;采取发放停产迁出《告业主通知书》、停水、停电等措施专项治理公路沿线打碑点,已完成搬迁91处,治理率100%。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殡葬改革推进情况和典型事迹,引导群众依法文明丧葬。2017年,罗平县共火化遗体173例,发放惠民殡葬补助18人5.9万元。二是养老服务功能增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各项政策法规,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从2017年1月起,城市特困人员和集中供养的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32元提高到590元,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42元提高到505元。2017年12月底,全县共有特困救助供养对象880户900人,其中分散供养745人,集中供养155人。扎实做好特困人员信息录入工作,促进特困人员救助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目前,全县共有4所敬老院,可容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00余人,其中板桥、钟山、阿岗敬老院已投入使用,现已入住155人,老厂敬老院建设已进入扫尾工程,预计2018年投入使用。钟山、阿岗、老厂等3所农村敬老院已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下属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三是努力做好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开展救助工作。今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362人,街面巡查158次,出动车辆326次,提供乘车凭证362人次,救助发放衣服18套,被子4床,发放矿泉水28余件。为长期滞留的10名无法查实身份信息的流浪人员实行临时托养、医疗救治。四是区划地名管理有效落实。配合麒麟区完成了县界“麒罗线”60公里的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和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已通过市级验收,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对地名成果表进行整改、完善、补充。五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认真审核当事人的有关资料,按照程序进行婚姻登记。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6115对,离婚登记895对,补发结婚证1066对,办证合格率达100%。从4月1日起免收婚姻登记工本费,对原公开的婚姻登记相关法律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作了更新和完善,把办理各类业务的须知及人性化的语言制作成温馨提示,免费发放给当事人。
6、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落实处。一是双拥工作扎实开展,春节、清明节、“八.一”、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各种活动。“春节”期间,由县委政府组织组成13个工作组,深入到乡镇(街道)、驻罗部队、企业,对重点优抚对象、抗战老兵、军休干部以及驻罗部队官兵进行走访慰问;召开各种军烈属、复退转军人座谈会170场(次),支付经费10余万元;在“清明节”期间,组织驻罗部队和中小学生2000余名举行祭扫烈士陵园仪式; 4月12日,看望慰问了奋战在火情第一线的消防官兵。8月1日,开展庆祝建军90周年军地座谈,为驻罗部队官兵送去了慰问金5.6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金33.75万元;8月3日,向因公牺牲军人庄勇同志的父母送达一次性抚恤金79.2235万元及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9月30日,举行公祭烈士活动,深切缅怀烈士的不朽功勋,发放烈属、老烈子慰问金2.94万元。驻罗部队主动参与脱贫攻坚、救济帮困等工作。县武警中队联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勤武装巡逻常态化,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县消防大队出动车辆机械144台、抢险转移群众44人、抢救财产价值22.8万元、精准扶贫挂钩帮困9户36人、投入精准扶贫款14万元;县人民武装部精准扶贫挂钩帮困8户24人、投入精准扶贫款30万元。二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认真核实各种重点优抚对象并足额按时按标准发放各种定期补助和抚恤,强化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动态化管理,100%完成省厅下达的辖区内本年度678名重点优抚对象的入户核对、人像采集和证件扫描工作。三是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深入推进。严格按照云民〔2015〕3号、云民优〔2015〕3号文件要求,认真听取重点优抚对象的诉求,在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问题上切实加大投入,帮扶解困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四是安置工作圆满完成,切实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121人,其中:实行自主就业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11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10人全部完成选岗安置。现已报名参加厨师、驾驶等技能培训20人。本县没有发生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五是涉军维稳工作有效落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精神,县民政局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对重点人员、重点信件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坚决按照现行政策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以最大限度地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和非正常越级上访出现,为本地区社会稳定营造了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2017年共接待来访150人次,做到件件有回复,次次有解释。六是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在册健在军休干部8人、无军籍职工2人的两个待遇得到较好落实。
7、社区和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巩固。根据市县文件要求,结合罗平实际,拟定了《罗平县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重点村”整治方案》《罗平县关于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罗平县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罗平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文件。在鲁布革、板桥、长底、马街、富乐5个乡(镇)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征集活动。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2017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及时办结2件。落实发放建国前老党员、原小乡半脱产离职干部、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的生活补助。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2016年75个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及2017年的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完成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信息比对录入工作。
8、社会组织创新深化发展。全县经核准登记的民间组织有154家,其中社会团体10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3家,涉及教育、劳动、科技、体育、农业、文化等多个领域。2017年度新登记社会团体2家,年检了97家社会组织,为132家社会组织换发了新的证书并建立了台账。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建立了社会组织党群活动中心,配备了阅览室、党员活动室,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健全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职责。
9、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机关作风和服务效率明显好转。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机关文化建设,着力打造“心齐气顺、友好协作”的优秀团队,提升民政系统的良好形象。定期组织开展党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以及各种实践经验的学习,常学新业务,常上廉政课、常看警示片、常开教育会,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道德修养和业务动手能力,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驾驭全局、战略思维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切实使领导干部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做到与民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按照中央、省、市、县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统一部署,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有机结合今年“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效能建设提升年”行动和“狠抓落实年”活动,抓好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示范点建设,抓好社会组织党委党群活动中心建设。四是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意见。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逐条进行整改,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真正把各项整改落实处、见实效。五是扎实开展县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树立一流形象、建设一流队伍”为创建目标,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创建活动。六是加大民政信息宣传。成立了信息宣传中心,制定了信息宣传考核奖励办法,及时有效地开展民政信息宣传报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0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29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29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0.12万元,项目支出277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299.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299.1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99.12万元(本级财力6674.76万元,上级专项收入10624.3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299.1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67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5.76万元,项目支出2779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507.8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及遗属补助。
2080204拥军优属240万元是优抚对象清明节、八一、9.30烈士纪念日活动经费、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经费、八一慰问优抚对象及驻罗官兵经费。
2080206民间组织管理20万元是社会组织建设经费。
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45万元是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地名普查工作经费、撤县设市工作经费。
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5万元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经费。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0万元是春节慰问费。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3.28万元是退休人员工资,
208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73万元是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6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2伤残抚恤35万元是下岗失业伤残军人生活补助、医保费、困难补助。
2080805义务兵优待352.8万元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59万元是综治维稳工作经费、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优抚对象数据核查经费、陵园优抚事业单位管理费。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266.4万元是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和自谋职业补偿金。
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3万元是无军籍军休人员工资。
2081001儿童福利101.14万元是孤儿生活补助、福利院保育员工资、生活费、孤儿医疗费、临时代养费、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经费、儿童福利专项工作经费。
2081002老年福利50万元是罗平县老年公寓建设资金。
2081004殡葬1364万元是火化补助、公益公墓建设补助经费、殡葬管理所工作经费、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殡仪馆运转及设备维护经费以及殡葬收费返还款。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46万元是婚姻登记相关费用和慈善总会日常工作经费。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71.55万元是残疾人两项补贴。
20815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310万元是救灾款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06.8万元是城市低保金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40万元是农村低保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建设经费和城乡低保工作经费。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50万元是临时救助款。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0万元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080万元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和敬老院建设经费。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8.69万元是传统救济人员经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77万元是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300万元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2.04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692.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1.64万元,津贴补贴255.01万元,奖金14.3万元,绩效工资27.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9万元,住房公积金52.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2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7万元,项目支出566.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办公费49.19万元,印刷费148.02万元,水费3.56万元,电费4.12万元,差旅费5.6万元,维修(护)费51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万元,接待费3.68万元,工会费8.54万元,福利费4.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6.6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7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0.18万元,项目支出1029.8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退休费62.84万元,抚恤金38万元,生活补助1448.61万元,救济费2307.63万元,奖励金0.1万元,医疗费补助3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万元。
资本性支出1182.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11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XXX万元,主要用于……。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XXX个,采购预算资金XXX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工资增长。
(二)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三)项目支出列入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办公费49.19万元,印刷费148.02万元,水费3.56万元,电费4.12万元,差旅费5.6万元,维修(护)费51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万元,接待费3.68万元,工会费8.54万元,福利费4.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6.6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罗平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