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专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毁林、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森林火灾、猎杀、走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等案件;负责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案件进行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治安管理处罚裁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分析研究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状况,拟定林区社会治安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业务宣传工作。负责处置全县林区突发事件。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武器、弹药、警械、被装等装备的计划、管理、配发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属正科级单位,罗平县人社局批准内设机构数5个,行政编制数14个,其中部门领导职数3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个。现有内设机构数3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水沟林区派出所。行政在职人数12人,其中部门领导人数2人,内设机构领导人数2人,工勤人数2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党建工作促队伍建设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确保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洗礼,涤清思想上的毒瘤。争做合格党员,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加强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党员、民警廉洁从警,建立民警个人廉政档案。加强内部督查力度,强化监督手段,我局制定了森林公安局内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规范了干部纪律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一年来我局干部职工没有发生过违法违纪现象。
(二)加强队伍建设,人事工作有所调整,今年1月份我局退休了一名老干警,4月份新录了四名协警,10月份统一从南京森林公安大学招录了一名干警充实到队伍中。目前我局有民警10人,辅警20人,工人身份2人。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提高。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衡量公安工作的重要标准,罗平县森林公安局采取措施,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开展执法和法制培训。通过采取全警普训、视频教学、网上操作,进一步提高执法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民警业务素质,全面提升民警执法水平。二是加大内部执法质量的监督检查。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严把案件审核关。采取定期考核和日常检查的方式,将执法考评融入日常执法工作中,一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没有行政诉讼案件、没有被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三是加强沟通联系、统一执法思想。在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采取积极与检、法机关沟通联系,召开联席会议对执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更好地为森林公安执法提供法律保障。
(四)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理念,加强信息化普及,强化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到林区采集身份信息1839条,案件指纹信息采集录入33条。全面推进警务信息化建设。为加强我局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森林公安信息化运用水平,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资金支持,组织全体民警参加各种信息化培训,工作中大力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办公和执法效率,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森林公安的作战能力。
(五)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深入发展。群众工作是森林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题,局领导带头访问民情、访察民意,采取多种形式,根据县委、县府扶贫攻坚要求,深入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暨美丽家园建设”扶贫攻坚工作,以“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为目标。按照“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的要求,积极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不断改进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定期到联系户家中走访、慰问,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与村委会班子协调沟通,我局今年下拨扶贫经费和工作经费45000元,配出驻村第一书记两人,美丽家园建设抽调干部一人。全局干部积极参与“挂、包、帮”脱贫攻坚工作,主动联系困难群众,了解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为群众讲解党的扶贫政策,因地制宜帮助群众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动力。切实做好扶贫攻坚工作,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进一步加深和密切警民关系。
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一)结合林区治安特点,突出重点,全面整治林区治安秩序。局领导带队组织开展了林地整治专项行动,对非法违规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打击处理;开展木材流通领域市场专项整治,对飞机场、双洞、雨龙岗、红场院等木材经营加工市场进行整治,对非法运输、经营、收购木材行为进行处理。还组织开展了雷霆行动、环境综合整治、林区禁毒、边界联查联防等多次专项行动,坚持“侦查破案是硬道理,执法办案是主业”和“打防结合、以打促防”的方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多措并举,最大限度遏制涉林刑事案件或在林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维护林区治安和谐稳定,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局共侦破各类案件82件,其中林政案件71件,刑事案件11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起。
(二)齐心协力、狠抓落实,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按照省局、市局火灾案件查处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大防火宣传、检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监管,同时增加巡查警力,全力配合防火部门开展清林、清山、清沟行动,对有火灾隐患地域进行全面排查,从源头上控制野外火源,努力消除各种森林火灾隐患。在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森林防火工作紧张有序,成效明显。一年来,共出动警车72辆次、警力285人次,依法受理森林火灾案件6起,辖区没有发生重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2人,财政部分供养2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4.4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84.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4.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XX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4.44万元(本级财力484.44万元,专项收入XX万元,执法办案补助XX万元,收费成本补偿XX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XX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XX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XX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XX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4.4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8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44万元,项目支出22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26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6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37.5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部门在职职工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部门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部门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10.8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部门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住房保障支出1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部门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48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44万元,项目支出220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37.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9.66万元,津贴补贴94.6万元。奖金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3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9万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1万元,住房公积金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2万元(其中办公费0.92万元,印刷费0.93万元,水费0.46万元,电费0.92万元,差旅费4.62万元,公务接待费1.39万元,工会经费2.69万元,福利费0.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服务支出0.9万元(其中抚恤费0.9万元)。项目支出全部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万元,被装购置费10万元,劳务费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没有预算政府采购项目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规范工资实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部门职工工资有所上调,因为工资调增,相应的以工资为基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也随之增加,所以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变动的原因是因为办案经费补助。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是指省级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用途不固定。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2.92万元,全部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5.92万元,印刷费5.93万元,水费5.46万元,电费3.92万元,差旅费24.62万元,邮电费8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9.39万元,工会经费2.69万元,福利费0.99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10万元,被装购置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万元,劳务费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罗平县森林公安局
二0一八年二月五日
二0一八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