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10 09:58:00 来源:罗平县财政局 作者: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工作。
(2)、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确保政务服务中心发挥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查询、行政投诉的功能和作用;参与相关部门推动和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政府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3)、负责制定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做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和处理。
(4)、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络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5)、负责参与相关部门推动和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的管理,建立并实施并联审批制度。
(6)、管理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并组织实施,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办事、规范管理、阳光交易。
(7)、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县属政务服务各分中心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
(8)、承担罗平县人民政府以及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12年12月成立,2015年12月又加挂了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与政务服务管理局一套班子,共设行政编制5个,事业编制16个,现有人员20人,局下设政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进驻单位28个,进驻事项262项,设立国税、地税、市场监管局分中心;在13个乡(镇、街道)设立为民服务中心,每个为民服务中心进驻部门10个左右,进驻人员10人左右,进驻事项20项左右;154个村(居)委会设立为民服务代办点,每个为民服务代办点配备1名代办员,为群众办理各类事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土地招拍挂等六类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2年11月成立,隶属正科级行政单位,行政编制数5个(其中:局长1个,副局长2个),事业编制数16个。2017年年末实际在职人数为20人,行政在职人数4人,事业在职人数,16人;与2016年年末实有18人(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16人)对比总人数增加了2人,具体为2017年事业人员调入1人(从板桥镇农机站调入)、调出1人(调到曲靖市人事局),行政人员调出1人(调到县环保局)调入3人(从马街镇政府调入1人、县纪委监察局调入1日、陆良民宗局调入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服务,保障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一是强化进驻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县政府办下发的关于政务服务的3个文件,严格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等6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督查制度和巡查制度,安装指纹机和上网行为管理设备,认真开展“服务之星”、“三八红旗手”、“青年服务标兵”评选活动,激发进驻人员工作热情;二是切实搞好服务,认真落实免费代办制、帮办领办制度,对重大投资项目在现场踏勘和联审后,带领项目业主到各审批单位办理相关事项,在乡(镇、街道)和村级代办点,代办员免费为办事群众代办理各类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为办事群众免费代填各类表格、复印各种证件;三是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创新服务与管理方式,搭建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四是加强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的指导和帮助,切实提高乡(镇、街道)代办人员的业务水平;五是认真落实服务公开,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内容印制成服务指南摆放在政务服务中心,把重大项目审批流程、所需材料、相关表格上传到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把进驻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的事项名称、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依据、收费依据等在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上进行公开,把全局干部职工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工作职责等内容制作成水牌,放置在各人的办公桌上,方便社会各界督促监督。2017年1-9月,政务管理科、进驻部门及3个分中心一共受理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10254件,办结10254件,办结率100.00%;13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共受理服务事项11058件,办结11052件,办结率99.95%;154个村(居)委会代办点共代办23189件,办结23189件,办结率100.00%;长底、板桥、大水井3个乡镇的321名自然村代办联络员共代办事项402件,办结402件,办结率100.00%。
2、投资审批服务有效开展。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严格落实并联审批制度,按照“就近申报,集中受理,同步审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的原则,对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立项阶段办理的相关手续,采取“一个部门牵头、一个窗口受理、一次现场勘查、一次集中会审”的模式,严格落实公开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全程帮办(领办)制、跟踪服务制、跟踪回访制、园区直通车制等六项制度,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2017年以来,投资项目申报347个(审批类218个、核准类1个、备案类128个),投资概算313.87亿元,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分发办理审批事项447件。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共接件2个,组织项目建设地联合踏勘2次、召开并联审批会议2次,获批建设2个,投资概算21亿元。
3、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规范运行。一是严格落实“应进必进”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需公开招标的,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向中介机构购买服务时,按照“一事一选”的原则在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机构;严格审核公告,全面了解购买内容,严防业主提高资质条件,缩小选取范围,排挤部分中介机构;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时发布选取公告,公开业主单位名称、服务内容、中介服务的基本情况、中介机构资质、报名截止时间、公开选取时间和地点、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选取方式等内容,并对现场进行监控录像,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取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三是严把程序关,严格按照报名申请、受理、发布公告、公开选取、确定中选中介、发布中选公告、签订合同、备案等程序进行;四是强化信用管理,充分利用信用评价体系,对提供虚假材料、无故放权中选资格、未按合同履行服务、与业主恶意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五是加强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对违规操作、谋取利益进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投资审批中介超市选取,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于今年6月份起草了《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的通知》(罗政办函4号),以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到全县各级各单位,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选取范围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了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和运行。
4、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正常运行。2015年,罗平县建成了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和监督运行。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不断优化调整服务事项、增强业务人员培训、明确专人负责制、提醒各单位及时办理业务等方法,确保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正常运行,极大地方便群众办事。
5、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开展。一是抓进场,真正实现管办分离。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科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进行分类编码,细化明确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做到应进必进,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目前6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进场交易。二是抓制度建设,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过程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以县政府名义起草制定了《罗平县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罗平县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规则(试行)》、《罗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罗平县县级政府采购项目进入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和我局制定的16项配套制度,通过完善制度,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抓实监管工作,搭建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交易中心建设完善了音视频监控系统,对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全程监控,并邀请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对交易项目实行进场监督。同时,交易中心按规定将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招标、拍卖、挂牌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统一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及指定媒体和交易大厅LED显示屏上发布,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并依法受理有关招投标的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多种监督方式,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制约、互为补充的监督机制,为交易活动主体提供一个公开透明的交易服务平台。四是进一步充实专家库。联合发展和改革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足部充实评标专家,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基础保障。五是进一步规范内部业务开展。通过“统一进场登记、统一发布信息、统一报名、统一出售招标文件、统一交易规则、统一资格审查、统一专家抽取、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投标保证金管理、统一中标结果公示”等“十个统一”,有效规范内部业务开展。同时进一步规范投标保障金收退、场地预约、对外信息发布等交易环节,有效规范公共资源交易。2017年以来,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477项,总预算资金37558.48万元,总成交金额37425.89万元,共节约(增值)资金677.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388项,总预算价1797.00万元,总中标价1661.16万元,节约资金135.84万元,节约率7.56%;建设工程68项,总预算资金24816.58万元,总中标价24547.39万元,节约资金269.19万元,节约率1.08%;国有土地出让11宗,拍卖(挂牌)起始价10785.00万元,成交价10801.00万元,增值资金16万元,增值率0.15%;经营性国有资产交易10宗,竞拍起始价159.9万元,成交价416.34万元,增值资金256.44万元,增值率160.38%。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20人,全部为财政全供养人员,我局没有离退休人员,也没有车辆编制和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7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4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7.0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37.07万元,全部为本年收入,上年没有结转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7.07万元(本级财力437.0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1.0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3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61万元,项目支出57.46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0301)343.04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政务公开审批(2010306)6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4.03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79.60万元,项目支出57.4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98.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0.27万元,津补贴66.84万元,奖金4.13万元,其他社会报账缴费10.51万元,绩效工资12.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03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46.47万元(其中办公费30.72万元,印刷费0.44万元,手续费0.18万元,水费0.60万元,电费3.47万元,邮电费15.39万元,差旅费3.17万元,维修维护费56.39万元,会议费0.22万元,培训费1.55万元,公务接待费9.60万元,专用材料费13.74万元,劳务费5.07万元,委托业务费2.15万元、其他交通费3.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1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85万元,奖励金42.87万元,住房公积金16.41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31.3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1.34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31.34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17年我局调出2人调入4人,再加上2017年12月及补贴改革,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30余万元,以上变动金额没有在年初预算内。
(二)2017年1月和3月,全县组织公务用车拍卖工作,我局交易中心承办此项工作,公务用车拍卖所有开支预算临时安排在我局列支,由于公务用车平台在政府办,而经费及开支划入我局,这直接加大了我局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必须在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才能确定数据,不在年初预算内,所以形成预决算差异过大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基本支出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7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20.3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7.25万元(办公费16.51万元,印刷费0.39万元,手续费0.18万元,水费0.60万元,电费3.47万元,邮电费13.94万元,差旅费2.30万元,维修维护费50.92万元,会议费0.22万元,培训费0.71万元,公务接待费8.61万元,劳务费3.55万元,委托业务费2.07万元、其他交通费3.2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10万元(用于购买日常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罗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