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办发[2017]49号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罗平县2017 年教育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罗平县2017 年技能扶贫转移就业工作方案》《罗平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实施方案》《罗平县2017 年交通扶贫实施方案》《罗平县2017 年水利扶贫实施方案》《罗平县健康扶贫行动计划》《罗平县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6 月30 日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6 月30 日
罗平县2017 年技能扶贫转移就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按照“扶贫”重“扶智”的思路,以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为重要抓手,通过提高贫困人口的教育程度,增强增收致富技能,为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2017 年内完成系统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5250 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900 人,培训培养一批适应当前产业发展需要的劳动者。实现新增转移就业15500 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900 人,各乡镇(街道)的目标任务详见附件。通过两年的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凡有劳动力的家庭要“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校地合作,培养一批产业发展急需人才。一是积极与省市县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联系,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的技能培训。对辍学青少年、毕业两年内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行免学费培训等政策倾斜,通过系统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县内外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二是实施企业帮带制培训。开展订单定向和岗前就业技能培训,以岗位需要为目标,以就业脱贫为导向,以“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为主要内容,实现企业帮带脱贫。三是依托各类定点培训机构,培训转移输送一批技能
型劳动力。按照培训对象各有侧重、培训资源相互补充、培训内容各有特色的原则,以乡镇(街道)为培训点,依托省市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输出转移培训,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和劳动力输出转移基地,实现输出就业和就地就业一批。
(二)围绕本地特色产业发展,培养一批适应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劳动者。一是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采取分级培训的做法,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每村2 名致富带头人培训。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选派干部、帮扶干部、大学生村官以及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进行培训,以点带面推动扶贫工作进一步开展。二是加强培训就业指导与服务。围绕我县旅游、特色种养殖等产业发展需求,由人社、农业、扶贫、教育、党校、工会等部门统筹协调,分类预测用工需求,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开设现代服务业、生态旅游业、农产品电子商务、高原特色种养殖技术、现代农业技术
推广等重点课程,通过培训使受训学员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在培训结束时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三是开展农民工转移和创业培训。充分利用好“贷免扶补”、小额担保创业贷款及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定向减税和社保支持等政策,将就业技能培训与创业培训进行有效对接,大力开展技能就业创业培训。
(三)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搞好管理服务。一是开展“春风行动”,全力抓好规模性劳务输出工作。通过政府协调,由人社、农业、扶贫等部门考察、联系经济发达的省内外企业,掌握企业用工信息,及时做好岗位匹配和推荐,与企业联合在县内开展规模性转移输出专场招聘会5 场次以上,拓展就业援助渠道,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二是探索劳动力转移新途径。坚持把就地转移一批、季节性输出一批、能人带动输出一批、有组织输出一批作为主要形式,依托中介组织或中介人,以及外出务工的“劳务带头人”“劳务能人”,开展帮带式劳动力转移。三是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对建档立卡外出务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和劳务用工信息库,做到信息上下衔接、内外沟通、快捷高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转移就业脱贫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罗平县转移就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侯开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兆龙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组 员:王长武 县纪委副书记、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陈家涛 县教育局局长
晏玉泉 县农业局局长
满家启 县扶贫办主任
张 波 县移民开发局局长
刘凤鸣 县财政局副局长、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尹建学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唐 涌 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
王志刚 县人社局就业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转移就业脱贫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管理、责任落实、跟踪问效等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李兆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刘幸、县农业局副局长李长青、县扶贫办副主任赵江、县人社局副主任科员唐涌、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尹建学为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到领导落实、力量落实、责任落实,工作中细化责任,真抓实干。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报县转移就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工作落实,积极行动,做好摸底建档、宣传动员,落实组织培训和劳务输出的主体责任,建立技能培训和转移输出台账,确保技能培训开班及劳务输出转移就业有序进行。
(二)建立健全跟踪问效机制。一是加强培训管理。全面推行建档立卡和培训实名制,对参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培训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结业情况等造册登记,建立培训台账。二是完善机制,跟进落实。对培训和劳动力转移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转移就业扶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把转移就业脱贫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效,乡镇(街道)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不力,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牵头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追责,客观公正评价各单位工作实绩,为年度评先评优提供依据。
(三)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多方统筹实施,落实专项行动经费保障,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职能不变、各计其功”的原则,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县级财政合理补助,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收入增长相协调的专项工作投入保障机制。所需经费从2016 年脱贫攻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健全以奖代补机制。由罗平县转移就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街道)的实际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评,2016 年、2017 年实行“以奖代补”:一是技能培训。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按实际参加培训考试人数人均100元的标准兑现给组织的单位、中介或个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按实际取证人数给予参训人员人均300 元交通伙食补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参加技能培训后6 个月内,组织其实现就
业并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能提供完整的台账名册,并附培训人员身份证、就业证明等材料,按人均200 元的标准兑现给组织的单位、中介或个人。二是转移就业。市、县两级组织的规模性转移输出就业活动中,组织转移输出就业的,按人均100 元的标准兑现给组织的单位、中介或个人;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规模性输出实现就业的,给予300 元的车费补助;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并建立输出档案的,按10
元/人的标准直接兑现给组织转移就业的单位、中介或个人。(五)营造良好氛围。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尤其是村“两委”一线组织动员作用,充分利用好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国家和省市县政策,进一步提升和扩大政策知晓率和社会覆盖面,助推转移就业脱贫工作。开展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成果集中报道活动,重点开展致富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宣传活动,树立脱贫致富标杆,扩大转移就业脱贫工作社会影响力。
附件:2017 年罗平县技能扶贫转移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