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处置工作的通知
2018-05-17 09:17:30   来源:中共罗平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作者:   

 罗联办通〔2018〕4 号
 
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根据市委信访问题“三年退三”工作方案要求,为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缠访闹访及违法行为,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工作秩序,现将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高度重视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处理工作,抽调专门的工作班子,置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对信访人信访活动中缠访闹访及违法行为,注意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罗平县公安局专案组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工作,主动反映和提供相关材料,提供的材料包括:
       1、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即:包案领导、责任领导、化解责任人、化解措施、稳控措施、稳控责任人等;
       2、信访人赴省进京的工作台账记录、因信访人多次赴省进京导致被通报、被上级相关单位挂牌整治的书面材料、因开展劝返单位工作秩序被扰乱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3、信访人到单位缠访闹访的工作记录及音视频资料、证人证言等资料;
       4、单位到省进京劝返信访人产生的住宿、餐饮、乘车(机)的票据复印件;
       5、单位工作人员与信访人诫勉谈话、解释疏导、教育稳控、化解处理工作记录,“三到位”(合理诉求处理到位、物理诉求解释疏导到位、生活困难救助到位)的工作情况、给当事人的处理意见等。
       6、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串联、煽动、邀约其他信访人的情况,以各种理由或借口用上访要挟各级政府和单位满足其无理要求的情况、撕扯伤害工作人员的情况。
       三、各单位要对缠访闹访或有违法行为的上访人反映的诉求依照法律政策规定,进行认真的分析研判,对合理诉求必须解决到位,并且安规范要求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告知信访人,合理诉求已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解决到位,仍然坚持过高要求无理缠访闹访的,坚决予以依法处里。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人员负责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置工作,对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工作不力导致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工作进展的,将由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建议,由县纪委监察委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中共罗平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 年5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