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社区(村)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意见
2018-05-21 09:57:15   来源:中共罗平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作者:   

罗办发〔2016〕52号
  
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社区(村)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省、市驻罗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深化平安建设工作会议有关安排部署,切实提高城乡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云南的意见》(云发[2013]7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社区(村)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4〕1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县社区(村)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目的意义。网格化服务管理,就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不打破现有行政区划、管理格局和基层民主自治的前提下,通过一定的标准和要素将城乡社区(村)合理地划分为若干网格状的单元,最大限度地整合基层现有服务管理资源,对网格实行全方位、精细化的动态管理,为网格居民提供多元多样、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提高城乡基层服务管理的效能和水平,最终实现社情民意及时收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刑事治安发案降低、安全事故隐患减少、信访案件下降、基层管理健全、服务不断完善、社会平安和谐、人民群众安全满意的目的。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有益探索,是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罗平的有力抓手,是固本强基、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具体实践,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法治罗平平安罗平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罗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罗平的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要抓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在全县社区(村)科学合理划分网格,全面推行网络格服务管理,把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措施落实到城乡社区、基层单位和每家每户,切实提高社区(村)服务群众、解决诉求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不断夯实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真正形成覆盖广、层次高、实效强、人民满意的城乡社区(村)服务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1.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把网格化服务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乡镇(街道)综治办要强化组织指挥和督促协调,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2.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紧密结合实际,按一定的标准和社区(村)的构成要素,科学合理划分网格,切忌搞“一刀切”,因地制宜、分类制定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整合和有效配置服务管理资源,最大限度地把服务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把服务管理工作做到群众中去。
      3.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点,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根本标准,着眼于人民群众需求,认真落实各项为民利民便民惠民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服务管理方式,做到寓社会管理于服务群众之中,在服务群众中加强社会管理。
      4.夯实基础,综合施策。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和保障下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系统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5.整合资源,精细管理。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基层现有力量,把基层各职能部门的资源最大限度地延伸到网格,对网格实行精细化管理。
      (二)目标任务
      1.服务管理网格全面覆盖。基层服务管理网格的划分要切合实际、规模适度、科学合理。城乡社区(村)内的机关、团体、驻军、学校、医院、企业、厂矿、楼宇、院落等全部纳入相应网格。服务管理队伍职责明确、结构优化、精干高效,并与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组织等有效衔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乡社区(村)服务管理网格体系。
      2.资源力量整合切实到位。全面整合城乡社区(村)原有的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协管员、治安巡防员、小区保安、单位保卫干部等力量,组成专兼职结合的服务管理力量。最大限度地整合和利用基层组织资源、公共服务资源、社会资源、市场资源等服务管理资源,形成对群众求助、投诉的联动受理和处理反馈机制。
      3.服务管理功能健全完善。将基层社区(村)管理、服务和自治事项全部纳入服务管理责任单元,建立健全以人、地、物、事、情、组织为核心内容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与基层各类服务管理平台有机融合全面覆盖。网格的宣传教育、信息采集、人口管理、矛盾化解、安全防范、隐患排查、服务代办、群防群治、平安创建、民主监督和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市场化服务等功能日趋完善。
      4.服务管理效能明显提升。城乡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完善、制度规范、运行有序。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顺畅,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管理和公共服务显著提升,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服务管理措施有效落实,各类案(事)件多发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人防物防技防全面落实,基层平安创建水平不断提高。
      5.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高。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提高深入群众了解实情、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为民利民便民惠民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基层社会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更加健全,群众工作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科学合理划分网格
      在不改变基层现有组织领导体系、不打破现有行政区划和管理格局的前提下,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职责明确”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在社区(村)划分网格。
      (一)城市社区的网格划分。城市社区可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治安情况、地理布局、楼宇街巷、门店商铺、企事业单位等基本要素,划分一个或多个网格。机关、团体、驻军、企业、学校、医院等,可视情况单独划分网格。
      (二)城郊结合部的网格划分。城郊结合部可根据道路走向、人员构成、辖区面积、拆迁安置小区、出租房屋、企业厂矿等基本要素,划分一个或多个网格。学校、医院、企业、厂矿等人数较多的,可单独划分网格。
      (三)农村的网格划分。农村原则上按照每一个村(居)民委员会作为一个网格。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可考虑以村民小组作为一个网格。对于农村社区、已经城镇化的村以及外来人口较多的村,可参照城市社区划分网格。
      四、明确网格职责任务
      (一)基础信息采集。按照人、地、物、事、情、组织等要素,分门别类采集社会管理各项基础信息,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做好调查统计和情况反馈,及时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分流办理的依据。
      (二)实有人口协管。协助有关部门掌握网格内实有人口的基本情况,做好对重点人员、特殊人群、流动人口的信息收集和分析,实行动态管理,搞好关怀帮扶,最大限度地化各种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社情民意收集。定期到网格走访巡查,及时从群众的街谈巷议中收集社情民意,认真梳理排查各种不安定因素,找准根源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四)矛盾纠纷化解。定期排查网格矛盾纠纷,积极协助社区调解组织和上级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家庭琐事不出户、矛盾纠纷不上交。
      (五)安全隐患排查。协同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深入社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部位)和复杂区域,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隐患排查,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辖区的安全稳定。
      (六)发动群防群治。充分发挥网格内各类人群的主观能动作用,组织网格内的住户、企业、单位、小区等,开展社会治安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现社会管理联动、社会治安联防和平安建设联创等目标。
      (七)开展平安创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发动群众开展“平安网格”“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督促网格内有关单位和组织开展“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小区”“平安学校”等行业平安创建活动,大力营造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
      (八)服务联系群众。坚持走访联系群众,找准群众需求诉求,做好优抚救济、住房保障、城市管理、环境卫生、文化教育、消费维权、计划生育等社会事务方面的法规宣传、信息反馈和公共服务代办等工作,积极推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及时解决。
      五、整合配置网格服务管理力量
      (一)依托社区(村)现有力量进行配置。每个网格至少配备1名网格管理员。网格管理员原则上由调解员兼任。各乡镇(街道)负责考核和监督。
      (二)整合网格内各方力量参与网格服务管理。整合网格内的小区物业和学校、医院、机关、企业等相对独立单位的保卫组织协助网格管理。对单独形成网格的小区和学校、医院、机关、企业等单位,由小区物业管理或单位保卫干部兼任网格管理员。
      (三)整合基层资源。各乡镇(街道)应紧密结合实际,有效整合并充分利用基层现有力量和资源,切实把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公安、司法、消防、市场监督、安全监管、劳动保障监察及群防群治等资源最大限度地延伸至网格,形成对群众救助、投诉的联动受理和处理反馈机制。
      (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推动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义工、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兼任网格管理员,千方百计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网格服务管理。
      六、建立网格运行机制制度
      (一)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网格与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县和乡镇(街道)所有服务基层的职能部门与网格对接,作为行业性和政务性服务管理的专门力量,做到工作有人对接、服务事项有人落实、接报情况有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研究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建立网格与经营性、服务型实体的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要求网格管理员与网格内供水、供电、供气、家政、医疗、保安等服务性实体的协作联动,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二)走访巡查制度。网格管理员应每日或定期走访辖区群众,通过“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和百家亲”,全面采集基础信息,了解群众需求诉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如实记录《民情日志》,准确反映工作状况,切实做到居住情况清、人员信息清、区域设施清、隐患矛盾清,真正成为本区域的“活地图、活户籍、活档案”。
      (三)民情恳谈制度。网格管理员应定期或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深入群众,就一些突出问题或重点难点问题与群众进行互动恳谈、交流意见,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和真情实感,进一步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积极推动疑难问题的有效解决。认真听取群众对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批评,及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的解决落实情况,反馈给群众并做好回访工作,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和优化工作措施。
      (四)信息报送机制。县、乡两级综治办和社区(村)要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接受由网格管理员报送的群众服务诉求等信息,并及时将信息按一般性工作、协调性工作、审批性工作、突发性工作等不同类型进行研判、分类、交办、处理和反馈。
      (五)定期分析研判制度。社区(村)要定期召开民情分析会,对收集的社情民意进行梳理分类,明确责任人认真办理,确保社区情况清、动态准、处理快。乡镇(街道)和县政法综治部门要对社区(村)上报的疑难问题以及在民情恳谈、走访调查中反映的问题,定期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研判,研究相应对策措施,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分类处置。对解决难度较大或需多部门联动解决的问题,乡镇(街道)要研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或协调联动解决,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六)首问责任制度。网格管理员、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负责接报网格报送情况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要第一时间登记备案网格报送事项,及时分流办理和协调解决问题。首问责任人要对居民要求解决的问题和网格报送的事项全程跟踪督办,及时把办理结果反馈给群众或相关网格,并搞好跟踪问效。网格管理员要在网格醒目位置公布姓名、联系方式、服务管理事项和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七)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统一安排网格服务管理专项经费,给予每年35万元信息平台维护费;给予城市社区(团结居委会、红星居委会、西关居委会、九龙居委会、新村居委会、大水塘居委会各配备2名网格员)网格员每人每月300元的工作补助;其余148个村(居)委会各配备1名网格员,网格员每人每月200元的工作补助。以上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社区(村)网格员兼任消防网格员,网格员工作补助由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管理使用,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八)教育培训制度。各乡镇(街道)和综治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分类别,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网格管理员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等培训,使网格管理员熟练掌握收集民情、排查矛盾、化解纠纷、联动联防、扶贫帮困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其能力素质和政策法规水平,更好地推进社区(村)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九)考核评价机制。要把网格化服务管理纳入各级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定网格管理员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对网格管理员的工作绩效进行科学考核,并把群众的满意度和相关职能部门及社区(村)干部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依据,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探索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加大考核评价的结果运用,把网格服务管理的效果和网格管理员的业绩、奖惩挂钩,充分调动网格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责任追究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紧密结合实际,明确网格服务管理事项和目标要求,细化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对网格工作开展不力、履职不到位、漏瞒报信息、失密泄密、推诿拖拉、未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能及时处理等情形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社区(村)具体落实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条件成熟的地方可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件不成熟的地方可先行试点,循序渐进,逐步推进。力争到2016年底,实现全县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
      (二)搞好协同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涉及众多民生事项,事关各项公共服务和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需要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县、乡综治部门要充分利用综合治理机制优势,调动各部门(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法规政策和职能分工,积极做好网格上报或分流事项的办理,自觉服从安排调度,强化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网格服务管理事项的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事关党委、政府的形象,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宣传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目的意义、基层实践和经验做法,不断提高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参与率,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不断探索创新。各乡镇(街道)要紧密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县内外社会管理的有益经验做法,不断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理念、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切实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要善于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把网格服务管理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依托和运用各职能部门现有的信息系统,实现信息流与业务流、管理流的有机结合,加快建设网上服务管理新平台,积极探索推广“一网办”、一网通”等服务管理新模式,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水平。
 
                                                                      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